為深入貫徹落實《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增強高質量發展新動能的意見》(荊政發〔2021〕1號)文件精神,現將申報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資金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企業注冊地及納稅地均屬于荊州中心城區(荊州區、沙市區、荊州經開區、紀南文旅區、荊州高新區),企業信用良好,無拖欠繳納稅款等情況,2024年度有地方稅收入庫。
2.在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名單中(包括營業收入不超過2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貼息標準和范圍
企業當年凈增貸款部分,按不超過同期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支持。具體釋義如下:
1.凈增貸款部分:以2024年12月31日的銀行貸款余額對比2023年12月31日的銀行貸款余額為凈增;
2.貸款須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在荊州市的營業機構發放。
3.財政貼息是指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基準利率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的利息補貼支持。貼息周期根據貸款時間按月計算,即貸款發生當月至2024年12月實際發生貸款時間。(當月發生貸款,若實際貸款時間超過15天計入貼息周期,少于15天則不計入)。企業若已享受過其他2024年度財政優惠貸款政策的,遵循“就高不重復”原則,差額補貼。
4.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須登錄“荊州科技一網通”平臺進行申報,重復申報將取消企業申報資格。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
本次貸款貼息采取線上申報。申報企業按要求登錄“荊州科技一網通”平臺(https://www.jzkjywt.com),填寫《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申報表》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包括:①企業對申報資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需下載打印,簽名蓋章后上傳);②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③科技型中小企業證明材料;④地方稅收入庫完稅證明;⑤企業當期征信報告(出具時間應為2024年12月31日之后)】,報送至推薦單位審核。注:在填報申請表時,按照每單筆貸款填寫,并上傳對應貸款合同。
(二)單位推薦
按歸口管理原則,由荊州區、沙市區科技局,荊州經開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荊州高新區經發局、荊州紀南文旅區經發局作為歸口管理單位統一推薦,各推薦單位要認真審核,嚴格履行推薦審查職責。注:對于有企業隱瞞已享受其他財政優惠貸款情況的,經核實,由對應推薦單位負責執行資金追償程序,責令企業限期退回違規獲取的財政補貼,并將涉事企業列入科研誠信黑名單。對于情節嚴重、涉及資金數額較大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除追回資金外,將依法追究推薦單位及涉事企業相關法律責任。
(三)申報受理
由市高新中心科研評價服務科受理初審,市科技局資源配置科負責終審。
四、申報要求
(一)企業申報時間:2024年3月17日至4月30日,符合貸款貼息條件的企業登錄“荊州科技一網通”平臺進行申報。
(二)各轄區科技部門于5月9日前完成推薦審查。
(三)各部門職責
1.市高新中心負責組織企業申報,對申報結果進行初審,并與市金融監管分局對接,對每筆貸款進行核對;
2.市金融監管分局負責組織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各企業申報凈增貸款額進行核對;
3.市科技局將核對后確定的名單報市政府請示撥付資金;
4.市財政局向各企業直接撥付貼息資金。
附件:申報資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2025年3月17日
聯系人:周天奇,聯系電話:0716-410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