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科技廳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區域創新項目的通知》要求,為促進區域協同創新,提升全域創新能力,東湖高新區將組織申報2025年區域創新項目。現就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新賽道培育項目。支持東湖高新區企業結合發展實際,圍繞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拓展、未來產業前瞻布局,聯合優質科技創新資源開展關鍵技術攻關,提升新質生產力培育能力。項目單項資助額度100萬元或200萬元。
二、申報時間
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12時。
三、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要求
1. 項目須由不少于2家(含)單位聯合申報,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注冊地在東湖高新區,申報單位不得同時在東湖高新區。
2.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運行滿一年的企業,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對于無研發機構、無研發活動的企業,將不予受理。存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未通過、項目逾期未提交驗收申請的企業不得申報新項目。鼓勵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創新。申報書中應提供合作協議書,牽頭單位應承擔主要研發任務,項目經費分配要與研發任務合理匹配。
3. 強化自籌經費投入占比。項目申報單位須提高自籌經費投入水平,項目自籌經費占總經費比例不低于60%。
4. 鼓勵項目申請單位設立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加科研工作,按規定從項目“勞務費”科目據實列支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持開展科普活動,項目團隊應開展與研究內容相關的科普活動,相關經費可在項目預算中列支。
5. 具有與高校院所橫向合作的成功案例,能夠提供聯合研發、試驗驗證、產業化等環節所需的資金、場地、市場等配套條件,項目總投入不低于300萬元。
6. 原則上牽頭企業應是上年度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或估值達5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
7. 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重大安全生產和違法行為。
(二)項目負責人要求
1. 項目負責人須為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以社保關系為準),科研信用記錄良好,原則上應為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寬至1960年1月1日),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已承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未驗收結題或驗收結題未通過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2. 優先支持青年人才作為項目負責人,男性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限項規定
1. 同一項目負責人僅可牽頭承擔1項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2. 在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已提交驗收申請且具備驗收條件(須推薦單位和項目主管處室審核通過),暫不列入限項范圍,若后續驗收不通過,取消項目立項資格。
(四)其他事項
1. 項目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項目負責人、項目團隊成員須具有良好的誠信,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內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列入科研誠信負面清單。切實落實廉政要求,嚴禁“打招呼”“做工作”。
2. 同一個項目嚴禁重復申報多類計劃支持,不得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在各級(國家、省、市)、各部門科技計劃項目中進行多頭或重復申報,凡屬重復或同時申報的,取消立項資格。
3. 開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學和醫學研究、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人工智能等項目研究的,需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倫理規范和有關要求,依規開展科技倫理審查,并自覺接受有關方面的監督。
四、申報程序
(一)提交項目申報書。填寫項目基本信息表,誠信承諾書(簽字蓋章)、項目申報書封面(蓋章)、項目申報書正文以及相關附件材料,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審核推薦。東湖高新區科創局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按省科技廳要求擇優推薦項目。
五、聯系方式
(一)政策咨詢
省科技廳, 027-87138380/87135777
東湖高新區,027-67880443/67880178
附件:2025年中央引導項目申報書模板(區域創新項目).doc
東湖高新區科創局
2025年4月17日